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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新型骗局来了!一定要转给身边的人看
发布时间:2024-06-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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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代理退保”频繁出现在各类社交、短视频平台,不法组织通过在网络物色保险投诉用户群体,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怂恿消费者对保险金融机构进行恶意投诉或举报。非法“代理退保”的乱象,不仅扰乱了保险行业的经营秩序,还让不少消费者蒙受了大额的财产损失。

  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10天或15天内的“犹豫期”内,是可以全额返还保费的;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再退保,只能退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从而导致一些财产损失。由于退保手续较为繁杂,不少没有经验的消费者往往选择委托相关机构代为退还保费,由此催生了“代理退保”的生意。

  实际上,消费者委托代理机构帮助退保,只要过程依法依规,那么对双方而言是合作互赢。然而在现实中,不少代理退保机构摸准了消费者希望全额退费的诉求,罔顾《广告法》不得肆意夸张宣传的红线,以“无条件全额退保”为噱头,引诱消费者编造不实信息办理退保。一旦消费者“上钩”,代理机构便采取炮制伪证、冒名投诉、恶意“闹退”等违规违法手段,逼迫保险公司全额退保,由此引发了“代理退保”市场乱象。

  平安人寿客户张女士因困难,看到网上“全额代理退保”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上“代理退保”工作人员,对方声称不但可以帮助他将持有的保单全额退保,而且可以推介其他“高收益”产品,但需收取20%咨询服务费。在对方的引诱下,张女士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填写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保单号等个人敏感信息。随后,“代理退保”人员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并以张女士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进行恶意投诉。“全额退保”失败后,张女士发现,所谓“代理退保”人员也早已销声匿迹。

  本案中张女士提前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原有的保险保障,且如果未来想要再次投保,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犯罪分子在骗取退保“手续费”后,为躲避追责往往会携款潜逃,而张女士落入骗局后,资金损失难以挽回不说,办理退保过程中涉及的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号、联系方式等敏感的个人信息,也已经泄露给不法分子,存在极大的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的风险。

  不法分子表面“助人”,实则诈骗,引诱消费者采用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维权,甚至被引诱参与非法集资等。消费者倘若被唆使违背合同约定进行平安保险投诉,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的恶意举报投诉,相关行为可能形成当事人不良征信记录、甚至构成欺诈。

  此外,退保后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障,如果将来想要再次投保,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可能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拒保等风险。因此,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保险的保障功能,谨慎做出退保的决定,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保新”宣传,避免受骗。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理性选择适当产品和服务。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勿受“更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诱惑,购买或换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二、谨慎办理退保。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保险产品,投保前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犹豫期、现金价值和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投保后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三、不随意委托,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给他人,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选择合法合理途径维权。消费者如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应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第三方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你的权利,随时都可以。消费者一旦听信教唆委托代理退保,可能被卷入报假警、伪造证据资料、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大家一定擦亮眼睛,随意进行平安保险投诉,最终为退保买单的,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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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代理退保”频繁出现在各类社交、短视频平台,不法组织通过在网络物色保险投诉用户群体,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怂恿消费者对保险金融机构进行恶意投诉或举报。非法“代理退保”的乱象,不仅扰乱了保险行业的经营秩序,还让不少消费者蒙受了大额的财产损失。

  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10天或15天内的“犹豫期”内,是可以全额返还保费的;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再退保,只能退取保单的现金价值,从而导致一些财产损失。由于退保手续较为繁杂,不少没有经验的消费者往往选择委托相关机构代为退还保费,由此催生了“代理退保”的生意。

  实际上,消费者委托代理机构帮助退保,只要过程依法依规,那么对双方而言是合作互赢。然而在现实中,不少代理退保机构摸准了消费者希望全额退费的诉求,罔顾《广告法》不得肆意夸张宣传的红线,以“无条件全额退保”为噱头,引诱消费者编造不实信息办理退保。一旦消费者“上钩”,代理机构便采取炮制伪证、冒名投诉、恶意“闹退”等违规违法手段,逼迫保险公司全额退保,由此引发了“代理退保”市场乱象。

  平安人寿客户张女士因困难,看到网上“全额代理退保”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上“代理退保”工作人员,对方声称不但可以帮助他将持有的保单全额退保,而且可以推介其他“高收益”产品,但需收取20%咨询服务费。在对方的引诱下,张女士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填写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保单号等个人敏感信息。随后,“代理退保”人员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并以张女士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进行恶意投诉。“全额退保”失败后,张女士发现,所谓“代理退保”人员也早已销声匿迹。

  本案中张女士提前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原有的保险保障,且如果未来想要再次投保,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犯罪分子在骗取退保“手续费”后,为躲避追责往往会携款潜逃,而张女士落入骗局后,资金损失难以挽回不说,办理退保过程中涉及的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号、联系方式等敏感的个人信息,也已经泄露给不法分子,存在极大的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的风险。

  不法分子表面“助人”,实则诈骗,引诱消费者采用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维权,甚至被引诱参与非法集资等。消费者倘若被唆使违背合同约定进行平安保险投诉,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的恶意举报投诉,相关行为可能形成当事人不良征信记录、甚至构成欺诈。

  此外,退保后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障,如果将来想要再次投保,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可能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拒保等风险。因此,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保险的保障功能,谨慎做出退保的决定,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保新”宣传,避免受骗。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理性选择适当产品和服务。请消费者根据实际需求、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勿受“更高收益”“全额退保”等诱惑,购买或换购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二、谨慎办理退保。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保险产品,投保前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犹豫期、现金价值和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投保后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三、不随意委托,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金融信息等泄露给他人,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选择合法合理途径维权。消费者如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应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向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投诉、或向第三方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你的权利,随时都可以。消费者一旦听信教唆委托代理退保,可能被卷入报假警、伪造证据资料、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大家一定擦亮眼睛,随意进行平安保险投诉,最终为退保买单的,还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