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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卫生院第三方检验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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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卫生院第三方检验委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卫生院第三方检验委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最高限价:收费比例不高于《长春市县市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收费目录的5.5折(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5)。

  6.采购需求:临床公卫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以实际数量为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并同时具备国家卫健委(原卫生部、卫计委)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核发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实验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及电子U盘版响应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栋101室四开标室,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3.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4.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并同时具备国家卫健委(原卫生部、卫计委)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核发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5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实验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