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6日,“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印发以来,花都区面向区内企业新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支持,助力花都企业人才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保障方案》(花人社函〔2020〕159号)
区内企业指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花都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非企业机构单位不适用本政策范围。
2.在本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境外人才缴纳个税满6个月),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在区内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2.港澳地区优秀人才:港澳籍青年来大湾区就业创业,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不超过44周岁。
3.外国优秀专家: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外籍高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需在2020年3月16日后入户花都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需在2020年3月16日后入户花都区,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按照《申领指南》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提交至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窗口。
(二)关于申领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的详细信息和注意事项,请查看《申领指南》(链接网址或者二维码)